在1月10日召开的宁夏现代枸杞产业高质量发展第三次推进会上,《宁夏枸杞行业自律公约》正式发布。这无疑是给枸杞行业从业者戴上一道“紧箍咒”,旨在加强宁夏枸杞行业管理和行业自律,促进行业诚信体系建设,规范企业经营行为和市场秩序,维护宁夏枸杞协会会员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推进我区现代枸杞产业高质量发展。
《宁夏枸杞行业自律公约》中明确规定:严格遵守“宁夏枸杞”“中宁枸杞”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管理使用办法,共同维护“宁夏枸杞”“中宁枸杞”区域公用品牌形象,未经授权,一律不得使用。自觉抵制低质低价等市场恶性竞争,共同维护行业利益。严禁在枸杞种植栽培过程中使用剧毒、高毒、高残留农药等,共计十一条。
什么是行业自律公约?
行业自律公约是行业自律管理的基础。行业自律公约是行业自律管理活动中的共同管理契约,在行业自律管理组织及其成员间具有法律效力,是现代行业自律管理的最基本的手段之一。
一个行业在发展壮大过程中,必然出现良莠不齐的现象,出现相互诋毁,互挖墙脚,损害同行利益行为。如何加强团结协作,尊重知识产权,保守商业秘密,取长补短,资源共享,共同发展,是每一个枸杞行业从业人员思考和关注的问题。《宁夏枸杞行业自律公约》发布为枸杞行业带上“紧箍咒”,护航品牌,希望“宁夏枸杞”“中宁枸杞”两个区域公用品牌叫响全国走向世界。
宁夏枸杞协会会长郝向峰认为,《宁夏枸杞行业自律公约》紧紧围绕宁夏枸杞地理证明商标的使用办法配合开展工作,希望能把宁夏枸杞知名度提升,让公共品牌助力企业品牌,让良币驱逐劣币。通过行业的自律公约,能够真正助力现代枸杞产业健康有序发展。(宁夏新闻网记者 蒋萍)
附:《宁夏枸杞行业自律公约》
第一条 严格遵守职业道德,树立行业正风正气,遵守《宁夏枸杞行业自律公约管理办法》。
第二条 严格遵守“宁夏枸杞”“中宁枸杞”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管理使用办法,共同维护“宁夏枸杞”“中宁枸杞”区域公用品牌形象,未经授权,一律不得使用。
第三条 严禁扰乱市场行为。自觉抵制低质低价等市场恶性竞争,共同维护行业利益。
第四条 严禁在枸杞种植栽培过程中使用剧毒、高毒、高残留农药及国家、地方质量标准明令禁止使用的投入品。
第五条 严禁在枸杞及其制品生产、加工过程中使用不符合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枸杞作原材料,严禁使用国家、自治区明令禁止的添加剂和投入品。
第六条 严禁枸杞及其制品在储存、包装过程中使用国家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不允许的设备、投入品、容器和包装材料。
第七条 严禁盗用他人专利技术、包装设计和注册商标。不做虚假广告,不使用虚假证件。
第八条 严禁互相诋毁、互探信息、互挖墙脚等损害同业利益的行为。
第九条 严格遵守质量自查机制。宁夏枸杞协会联合检测机构,常年对会员企业相关产品进行质量自查跟踪监控机制,一年内,第一次质量不达标者,进行约谈警告,并在会员企业内部进行通报(非会员企业质量不达标者有权向监管部门建议抽检);第二次质量不达标者,有权向监管部门将检测结果上报监管部门,并建议进行抽检;第三次出现质量不达标者,责令退出协会。
第十条 严格遵守会员管理办法。会员企业违反《公约》者,将予以以下处置:第一次约谈警告,并在协会内部通告;第二次责令退出协会。协会有权向自治区监管部门提出依法处理建议。
第十一条 本公约隶属于《宁夏枸杞行业自律公约管理办法》,由宁夏枸杞协会秘书处负责解释。
转载来源:林草宁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