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深改委第九次会议精神,省林草局结合我省枸杞产业发展实际,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起草《青海省枸杞产业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为确保立法质量,12月14日,由省林草局牵头,组织省人大办公厅、省政协办公厅,西宁市人民政府、海西州人民政府、海南州人民政府以及省各委办厅局,枸杞产地州县级林草部门,枸杞产业相关协会、重点企业、省林草局相关处室及特邀专家,于西宁召开《青海省枸杞产业促进条例》咨询论证会。
《条例》共七章四十九条,包括总则、规划与扶持、产地保护、质量监管、品牌保护与推介、法律责任、附则。明确了枸杞立法的目的和依据、适用范围、基本原则、政府职责、宣传及相关法律责任等内容。
目前,我省已成为国际国内规模最大的枸杞集中种植区和有机枸杞生产基地。制定出台《青海省枸杞产业促进条例》,旨在加快推动枸杞产业高质量发展,促进乡村振兴,充分发挥枸杞产业的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助力打造国际生态旅游目的地、绿色有机农畜产品输出地,加快促进我省从“产量大省”向“产业强省”迈进。
该《条例》的起草,既是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也是全面落实总书记“三个最大”“四地”建设重大要求和省委省政府“八个新高地”“五个示范省”“一优两高”“乡村振兴”战略的必然要求,将对进一步推动我省枸杞产业高质量发展起到推动作用。
转载来源:青海林业和草原局